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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快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强化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中,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政策。其中,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并符合改造拆迁安置条件的,可采取产权共有方式购买安置住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危旧房片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危旧房片区改造工作意见、配套政策、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危旧房片区改造工程的计划制定、项目审核和指导协调等。各区政府要相应成立危旧房片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实施辖区内的危旧房片区改造工程。

  (二)加强考核管理。危旧房片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区完成情况将被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执行主体的责任,积极拓宽改造启动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提高危旧房片区改造的运作水平,并严格控制危旧房片区改造成本。审计、监察部门要全过程参与并切实加强危旧房片区改造项目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三)落实配套措施。市房产局、发改委、建委、规划局、财政局、国土局、人防办、民政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落实好危旧房片区改造的规划支持、市政配套、规费减免、拆迁补偿安置等配套措施,保障危旧房片区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资金管理。全市危旧房改造资金实行按区平衡。各区要设立专门的财政专户来管理和使用危旧房改造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明确下属国有企业具体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地块的开发运作。

  (五)提高行政效能。对危旧房片区改造的重大事项,由市危旧房片区改造领导小组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为提高危旧房片区改造工作效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要求,简化办事程序,畅通审批渠道,落实承办处室,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高效地为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做好服务。

  (六)严格依法拆迁。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依法拆迁、综合保障、综合执法、成本控制、确保稳定和保障被拆迁群众利益等责任,不断强化指挥协调,提高拆迁效率。要委托资质级别高、社会信誉度好的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和开发企业,实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拆迁补偿及改造建设等工作。要妥善处理好有情拆迁与依法拆迁的关系,既要严格补偿安置标准,又要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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