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成果产业化条件建设
4、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基础,搭建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以市、县、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为基础,联合各类技术交易服务机构,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平台,为科技成果及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提供科技评估、市场对接、产权交易、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5、以企业为主体,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完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模式,加强产学研“互动”,重点支持企业研发活动。在各类产业化科研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高校和研究机构的项目必须要有企业参加,企业的项目必须有高校和科研院所参加,推进产学研互利共赢的良性循环。
6、以科技资源共享为核心,搭建技术转移服务平台。有效整合集成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源,以共享为核心,以中科院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邯郸办事处和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邯郸分中心为龙头,逐步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技术转移服务机制。
三、科技成果产业化重点
7、以企业自主创新为核心,实施“创新工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自主创新主体的作用,将体制创新与机制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我市“四大”建设要求,大力开展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到2010年,建成邯郸制药、纺机、棉机、国林、海盛威等2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完成直线伸缩式皮带布料输送车、丹杞颗粒、芳纶Ⅱ、密封油环、转基因三系杂交棉、天然色素等50项年产值超5千万元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成优质板材及铸造、装备制造、办公自动化耗材、新材料等10个年销售额超十亿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
8、以市校科技合作为载体,实施“引智工程”。根据我市资源特点和产业优势,依托国内大院大所的技术、人才、信息、资金、教育等优势资源,通过合办研究所、技术中心和中试基地,搭建创新服务平台,保证科技成果的质量,提高成果成熟度,缩短成果产业化周期。支持钢铁企业与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钢铁总院等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推进钢铁产业技术升级;支持新材料骨干企业和清华大学、中科院等开展合作,提升我市新材料产业化水平;支持县(市、区)与中国农大、北京科大深化合作成果,提升县域农业特色产业化能力。支持市经济开发区、市农科院、邯郸制药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引进高层次智力资源,提升我市产业研发水平。到2010年,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的新产品200项,年新增销售收入达100亿元、利税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