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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的意见


  一是坚持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二是坚持科技资源集约化发展战略,最大限度地集聚科研机构、科技人才和科技企业等创新资源,做大规模,完善产业链;三是坚持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功能,以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为目标,探索和完善扶持创业的体制和机制,创造优良发展环境。

  四、工作重点

  (一)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挥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市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北部新区管委会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和活力,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促进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大幅度提高研发投入,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支持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上市、兼并和收购等方式提高竞争力和产业规模;鼓励全市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为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支持。

  (二)加快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要把突出科技产业特色作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切入点,大力发展智能化仪器仪表、新医药及医疗器械、软件创意、电子信息、精密制造等重点产业,加快创新步伐,培育优势企业,聚集关联科研机构和现代企业总部,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三)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为目标,以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突破,“支持创新、鼓励创业、优化环境、拓展功能”,打造高水平的国家级创新服务中心;继续加强科技孵化能力建设,推动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内容国际化的孵化体系;形成孵化器可持续发展机制,提高孵化质量与水平,进一步从整体规模上推动以高新区为核心的孵化器的发展,促进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

  (四)促进创新资源在高新区集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区内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带动效应明显的科技项目;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全市高等学校与区内机构、企业开展合作,吸引高等学校及其师生进入高新区创业;发挥全市各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新区创业创新源泉的重要作用,建立各大学科技园孵化成果及企业进入高新区的便捷通道;为归国人员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完善人才引入机制,积极推进国家级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优先引进符合《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的国外先进技术,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建立海外科技园,在政策和资金上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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