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
(鲁发〔2007〕24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取得显著成效。2006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3.46%,SO2排放量下降2.1%,COD排放量下降1.6%,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扭转了多年持续上升的势头。但全省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2006年没有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给“十一五”今后几年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省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行业和资源依赖型行业比重较高,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任务较重,给节能减排带来很大困难。同时,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对节能减排工作认识不到位,甚至把节能减排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立起来;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不健全、措施不配套、政策不落实、法制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至今没有建立从源头上控制“两高”项目的机制,“两高”行业增长过快的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扭转,不但影响“十一五”节能减排总体目标的实现,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落实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要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大局出发,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破除各种思想障碍,正确认识和处理节能减排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作为衡量发展是否“好”的重要标志,抓住科学发展的机遇,加快工作指导的转变。要克服畏难发愁思想,把指导经济工作的主要精力转到自主创新上来,转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上来,转到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上来,转到发展服务业上来,一手抓扶优,一手抓汰劣,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双赢目标。要克服简单化、粗放的工作方式,注重运用市场、科技、法律的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处理好节能减排与稳定的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节能减排的关键问题,确保“十一五”目标的实现,促进全省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