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看,有机溶剂污染行业、电力行业污染负荷超过90%。
目前,我市对皮革、皮毛、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整顿和优化升级工作基本完成。经综合衡量,确定以下行业为本方案实施减排和优化升级的重污染行业:电镀行业、印制电路板行业、印染行业、造纸行业、有机溶剂污染行业、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行业、规模化养殖行业和电力行业。
三、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200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电镀和印制电路板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40%,废水重复利用率超过60%;2010年底,全面完成印染、造纸、有机溶剂污染行业、生活污水处理行业、规模化养殖行业以及电力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全市COD排放总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0%,大气SO2排放总量削减20%,行业中所有使用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以及超标超量排放污染物而又无法治理达标的重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关闭。
(二)工作的基本原则。
1.以污染减排促进优化升级。对重污染行业中所有企业实施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由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订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将企业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合格和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确定其减排指标,明确减排期限,以此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通过企业减排和依法强制淘汰重污染企业,腾出环境容量;通过环保审批限制技术工艺落后,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发展;通过对技术先进,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倾斜分配环境容量,推动行业优化升级。
2.强制淘汰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综合运用技术、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强制淘汰一批位于重点保护区、生态控制线内且污染物排放浓度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的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浓度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且环保信用等级差的企业;依法关停一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以及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企业。同时,在技术和经济可行的条件下,采取引导和激励手段,鼓励、资助企业自主实行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重污染行业减排和优化升级工作要立足长远,顾全大局,抓住当前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中急需清理的重点行业,选取对我市资源消耗较多、污染严重,且经济发展影响不大的行业及其企业为突破口,分期分批稳步推进,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