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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十五)农村服务业。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构建以生产销售、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培育农村流动主体,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搞好“万村千乡工程”,繁荣城乡流通,提高农村生活水平。
  (十六)会展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利用“中国食品名城”的品牌效应,培育专业会展。继续办好“中原食品节”,逐步办成全国性和国际性的食品展会。完善市科教文化艺术中心功能,积极承接区域性、专业性的会展,促进会展业的发展。
  五、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七)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管理规范、标准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各类经济实体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服务行业。对不同所有制的服务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工商登记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科技、城市公共服务等行业投资经营。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外,一律不得设定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
  (十八)加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发展服务业与推进城镇化相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建设。以三个行政新区建设和沿河开发为“龙头”,搞好城市交通道路、市政公用设施、文化广场、休闲公园和商业中心等重点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兼顾中小服务企业的发展,留出适合个体经营者的地域和空间。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完善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福利等制度,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条件,扩大城镇服务业消费群体,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在城镇规划、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和满足公共服务业、重点服务产业发展的需要。健全居住服务、公共服务、旅游服务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使服务业的发展、城镇功能的完善与城市规模的扩张相适应。
  (十九)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认真落实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服务业发展建设项目,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责任制。明确主管领导、承办部门、责任人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实行从项目准备、包装策划到业主落实、资金到位、建设管理的全程服务、全程推动和全程跟踪,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加大对重点服务业建设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服务业招商引资计入各县区、各部门招商引资任务。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来我市投资服务业。围绕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每年选择一批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投资效益好、带动能力强、拉动就业效果大的服务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重大项目建设要实行优先服务、全程服务、高效服务。对于服务业重点规划项目在项目审核、投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要予以倾斜。
  (二十)着力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快培养引进服务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中介咨询、现代物流、旅游、酒店管理等方面的人才。采取多种方式有计划的在我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设服务业紧缺的专业,加强岗位职业培训。进一步完善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吸纳省内外高级服务人才到我市创业发展。发挥人才积聚效应,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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