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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遵义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经济金融和谐发展氛围,以打造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两个体系为重点,建立信用激励和奖惩机制,着力打造诚信社会。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打造“诚信遵义”,开展诚信教育和宣传工作,宏扬信用文化,提升企业发展的“软实力”。经贸委、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要加快征信体系建设,完善人民银行现有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共享机制和网络,探索建立以企业、企业经营者(业主)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督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营造经济金融和谐发展氛围。

  (五)建立和完善服务于金融业的中介服务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统一相关市场规章制度,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对弄虚作假以及评估结果存在严重不实的中介机构要予以清理、曝光;二是清理、整顿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特别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抵押担保服务的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收费标准;三是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市场化机制,消除行业垄断行为;四是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筹组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核心,包括政府部门、服务中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三个层次,具有广泛联系,多元化、专业化、网络型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六)加强金融监管协作机制,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氛围。一是要加快“一行三会”监管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步伐,定期召开监管分析会;二是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银行机构执行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促进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案件风险;三是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和指标体系,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切实做好金融稳定工作;四是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之间恶性竞争的查处力度,为金融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四、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义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确保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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