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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和各单项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3、按时按质编写上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议书、评估、论证、审查、批复工作,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典型材料、工作总结,做好项目图片收集和音像资料带制作工作(6分)。

  (二)项目完成情况(35分)

  1、严格按照上级审批的项目年度计划建设内容要求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土地治理项目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任务(15分)

  2、项目区集中连片、核心区突出、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开发效果好(8分)。

  3、按要求搞好农发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农发政策要求对招投标工程实行监理制;严格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制度,做好对实施项目的跟踪管理;认真完成年度实施项目验收工作(8分)。

  4、落实项目管护制度较好,财产移交手续齐全,管护措施得力,效果发挥较好(4分)。

  (三)项目资金管理(20分)

  1、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不挤占、挪用、滞留资金,按规定及时逐级签订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合同,手续齐全,债权债务明确,无违纪违规现象发生(9分)。

  2、搞好有偿资金回收,在规定时期内还清到期市级以上财政有偿资金(4分)。

  3、按规定比例完成县匹配资金,并将指标下达的中央、省级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汇入市财政局专户,按时上缴项目评估费(4分)。

  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严格执行县级报帐制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实施计划拨款;对竣工项目办理财务决算,配合审计部门决算进行审核并作出决算批复;财务档案资料完整(3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工作情况、抽查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项目完成情况考评,以省、市对各农发县、区(市)验收结论为准。对项目资金管理考评,以市财政局提供记载资料为依据。在实施的农发项目中,凡由于管理和监督不严,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县、区(市)取消当年评奖资格。未完成任务,或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按比例扣分。考评工作由市农办牵头负责,对前三名报市政府审核后予以表彰。

  遵义市2006年坡改梯、小水池和沼气池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100分)

  (一)坡改梯、小水池建设(50)

  1、完成任务(20分)。完成市下达任务计满分。完不成计划任务按比例扣分;坡改梯面积和小水池数量出现负误差的,每差一个百分点扣1分。

  2、资金管理(10分)。资金到位及时,不影响工程进度,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无截留、挪用等违纪行为,及时兑现工程补助款,有资金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计满分。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按造成的影响扣分。

  3、工程质量(20分)。按《遵义市坡改梯验收办法》遵市农办字(2002)06号文件,分工程点、分项目量化评分,再按所抽查工程点加全平均得出各县、区(市)工程质量得分。

  (二)农村沼气建设(50)

  1、沼气建设完成情况(25分)

  (1)将农村沼气生态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领导重视,工作机构完善,认真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此项工作。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配套安排相应的项目经费和工作经费(按要求配套项目建设经费,配套工作经费不少于10元/口)计4分。

  (2)根据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把农村沼气建设与“四在农家”创建、畜牧小区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扶贫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规划布局,集中连片实施。项目实施村建池户(加上前几年建池户)占总农户的比例不低于70%以上计5分。

  (3)在沼气建设的基础上,拓展“三沼”综合利用,搞好以沼气为纽带的各种模式生态农业建设;整合相关部门资金,以村为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建设1-2个县级精品示范点,以点带面计4分。

  (4)完成沼气池建设任务,并成立后续管理服务队伍的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5)按时报送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和有关资料,完成农村沼气技工培训工作的计2分。

  2、工程质量(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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