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培训、转移档案,按时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任务的计10分。
(3)按时报送阳光工程各类报表及相关材料,全年编发简报或提供工作开展信息资料6期以上的计5分。
3、村级中专人才培训(15分)
(1)政府领导重视农村村级中专人才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的计2分。
(2)按照项目要求加强管理,建立人才培训档案,并按时完成培训任务的计8分。
(3)培训结束后,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的计5分。
(二)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40分)
1、农业科技推广工作 (20分)
(1)领导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成员单位,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列入政府考核内容计2分。
(2)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基层农技人员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解决较好计4分。
(3)完成上级下达农业科技推广任务(圆满完成计划计满分;未完成的部分按比例扣分)计7分。 (4)农业科技推广效果(根据“两杂”良种普及率,农业适用技术到位率,规范化栽培程度,农民增收等情况评分)计7分。
2、农业科技入户工程(20分)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落实技术指导员计2分。
(2) 完成上级下达科技入户任务计6分。
(3)科技入户工作措施到位(依托各级农广校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培养科技二传手,开通农技“110”电话,科技大蓬车送科技下乡,发送农业科技手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传播农技知识等情况评分)计3分。
(4)技术人员入户指导情况(现场技术指导,出勤情况等应记录在案备查)计4分。
(5)科技示范户及带动周边农民增收情况计5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1、各县、区(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自查验收结束后,于当年12月25日前向市农办上报有关材料,由市农办牵头组织验收小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检查核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由市农业局,农村村级中专人才培训由畜牧局和农业局根据各县、区(市)完成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于当年12月底送市农办综合量化评分,对前三名报市政府审核后予以表彰。
2、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和科技入户工程由市农业局牵头进行考核。根据平时对各县、区(市)工作督导调研掌握的情况,结合市政府牵头组织的农业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考核评比的前三名报市政府审定表彰。
遵义市2006年林业绿化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60分)
(一)完成六个一百工程中新造竹年度目标任务(10分)(没有计划任务的县按平均分计分)。
(二)执法保护(20分)
1、林政资源管理(8分)
(1)森林采伐、运输管理(1分)
按规定核发采伐许可证并做好台帐,开展伐后验收工作并填写伐区验收证0.5分。按规定办理运输证并做好台帐0.5分。
(2)执法管理(2分)
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采伐、运输、收购、非法侵占林地以及违法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等行为以及批转的林政案件在限期内查处计1分。“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林业行政案件报告制度”执行好计1分。
(3)森林资源调查及区划界定(2分)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按省厅要求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计1分。森林资源区划界定工作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计1分。
(4)林地管理(2分)
①本年度本县、区(市)森林资源(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都落实了护林员,并签订护林合同,管护落实率为100%的计1分;管护落实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低于90%不得分。
②按规定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并清理征占用林地一次以上计0.5分。
③积极调处林权争议,发生一起调处一起计0.5分。
(5)经营加工和驯养繁殖单位管理(1分)
①每季度至少对经营加工和驯养繁殖场单位检查一次,核实其原料来源,督促其建立原材料及生产产品进出仓台帐,有检查记录计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