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定期调度,数据准确,材料报送及时的计2分;较好和一般的按相应情况减分。
(4)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财政年度预算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资金落实到位好的计3分,较好和一般的按相应情况扣分。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0分)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完成的数量、质量及成效(20分)
(1)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多形式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成计划任务的计8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开拓市场,运行态势“良好”比例达到35%以上的计6分,达不到比例的,结合运行态势“一般”的比例进行计分。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产业带动明显,带动农户比例占本县、区(市)农户数10%以上的计6分,达不到比例的,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2、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人,完成计划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情况扣分。
3、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保障措施(15分)
(1)领导重视,有人负责,并纳入考核的计2分;重视程度不够好的根据情况扣分。
(2)积极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章程、规范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取得良好成效的计3分,其余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3)积极开展“支部+协会”、“基层供销或农技部门+协会”、“农民+协会+企业”等发展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的探索,并取得良好成效的记3分,其余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计分。
(4)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培训的计3分;培训开展不够好的根据情况扣分。
(5)为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县级财政2006年度拿出资金5万元进行扶持的计4分,其余根据相应比例进行扣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1、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牵头,其中茶叶产业、蔬菜(含辣椒)由市农业局负责,药业由市科技局负责。
2、年底各地将自查和自评的情况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组织四个产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对各地自查自评的报告进行抽查核实,根据核实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考核评比。
3、考核的各项经济指标主要以统计、财税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涉及其它部门的数据,以市级相关部门验收认定的数据和抽查核实的数据为准。考核结束后,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上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没有茶叶计划的县、区(市)的分值分加在蔬菜和药业产业上,没有药业产业计划的分值加在蔬菜产业上。
遵义市2006年度畜牧水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一)畜牧水产发展指标(25分)
1、畜牧渔业产值完成全年任务计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2、肉类总产量完成全年任务的计5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3、生猪出栏完成全年任务的计4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4、肉牛出栏完成全年任务计3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5、肉羊出栏完成全年任务计2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6、家禽出栏完成全年任务计2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7、蛋类产量完成全年任务的计2分,每减一个百分点减0.1分,扣分限1分。
8、水产品产量完成全年任务的计2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0.1分,扣分限1分。
(二)加快畜牧业发展措施(10分)
1、各县、区(市)党委、政府专题召开全县、区(市)畜牧工作会两次,各县、区(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意见的相关文件计3分。
2、县、区(市)党政分管领导亲自抓,建立健全了相关责任制度、发展效果显著,按优、良、中、差分别计3、2、1、0分。
3、县、区(市)财政按3:3:4比例配足辖区内实施的省、市级项目资金的计2分,不足按比例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