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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0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和各单项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完成市下达的农业增加值年度目标任务的记35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农业增加值超过或低于全市平均增长率的,按比例加减分。

  (二)农民增收(50分)

  1、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度目标任务的记基本分25分,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或低于全市平均增长率的,按比例加减分,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加减2分。

  2、完成市下达的粮食产量年度目标任务的记25分,完成计划90%以上的按完成的实际比例记分,完成计划的90%以下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连续三年增产的加5分,连续四年增产的加10分。

  (三)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35分)

  1、技术培训(10分)。完成市下达的农民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总任务的计6分,完成绿色证书培训颁证任务的计4分。以上二项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主要农业适用技术推广(10分)。完成市下达的“两杂”良种、优质油菜种推广任务的计5分,完成水稻、玉米、油菜、小麦规范化种植和技术推广任务的计5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生态建设(7分)。完成市下达植树造林、沼气池建设和种草目标任务的分别计2.5分、2.5分和2分,以上三项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4、水利建设(8分)。完成市下达的渠道防渗,新增、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三小”建设,渴望工程和水保工程计划任务的各计1.6分。以上五项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二、考核评比办法

  农业“三增”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农办具体负责。考核项目均实行量化评分。凡有统计年报的项目,均以市统计部门提供的年报数据为准;技术培训按市农办年度统计核实的数据为准;农业适用技术推广以市政府组织的春耕“双抢”和秋种综合检查结果为准;生态建设和水利建设的完成情况以市级相关部门验收认定的数据为准。考核评分结束后,市农办将考核评比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遵义市2006年农业产业化经营(六个一百工程)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考核评比办法

  一、考核评比内容及评分标准(160分)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六个一百工程)(120分)

  1、主导产业年度目标(六个一百工程中茶叶、蔬菜、药业)任务完成情况(90分)

  (1)完成茶叶产业年度建设规模、产值目标任务的计2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完成蔬菜(辣椒)产业年度建设规模、产值目标任务的计2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完成药业产业年度建设规模、产值目标任务的计2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4)完成其他主导产业及特色产业年度建设规模、产值目标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5)狠抓科技增收工程,各主导产业较好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6)按照区域化布局,形成优势产业带,并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完成标准化示范基地、小区建设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7)完成产业大户培育和发展任务的计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扶持培育龙头企业(20分)

  (1)县级以上(含县级)龙头企业完成产值、销售收入和税收年度目标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龙头企业积极收购当地原材料,并与农民建有良好利益联结机制的计2分,较好和一般的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3)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开发新产品或创品牌,获国家级权威机构认定的计3分,省级的记2分,市级的计1分。

  (4)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好的计5分,较好和一般的按相应比例计分。

  3、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保障措施(10分)

  (1)、领导重视,有健全的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专人负责,落实县级领导和部门挂帮基地和龙头企业计3分,落实不够好的根据情况扣分。

  (2)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产业、龙头企业、协会及经纪人培训的计2分;培训开展不够好的根据情况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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