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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遵义市公安局开展大战70天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各地要把预防交通事故专项活动与打击不法人员在我市非法套牌上户专项斗争行动有机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效打击不法人员在我市非法套牌上户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仁怀、赤水、习水、道真、务川、正安、绥阳、桐梓、遵义县、红花岗区、汇川区等县、区(市)公安交警大队、中队要在道路巡查中加强对外籍车辆逐车检查、登记、比对,发现嫌疑车辆要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彻底清理在我市行驶的非法套牌车辆。
  (七)在省际公路交界处的桐梓县(松坎)、道真县(三角坝)、赤水市(双龙桥)和汇川区板桥镇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实行全天24小时勤务制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登记、检查。对超员客车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对疲劳驾驶人责令就地休息。各交通安全检查站检查时要注意超员车辆在检查站前利用其他车辆临时转运超员乘客,躲避检查行为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10月18日在全国公安机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上重要讲话和省公安厅10月20日全省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强调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刻不容缓,立即行动起来,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把预防事故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事故预防工作的落实。
  (二)各级交警部门要按照“五进”宣传工作的部署,动员全体民警齐抓共管,在车管业务、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等各个环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五进”宣传工作覆盖整个道路交通管理的事故预防工作。
  (三)10月23日起,各地每日下午16:30分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每日动态;每周五下午16:30分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一周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四)在专项活动期间,市公安局将组织4个工作督导小组不定期赴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各地要结合所辖区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交警支队领导要分别带队到各交警大队、中队开展督促检查,交警支队机关各工作部门应对所挂包的交警大队加强督促指导。
  (五)专项活动中要强化责任,转变工作作风,严肃纪律,凡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要予以全市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当班民警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县、区、市公安局(分局)要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预防事故的重点区域、路段加强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努力完成市人民政府双降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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