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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3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一等奖:汇川区人民政府、红花岗区人民政府、赤水市人民政府、正安县人民政府、桐梓县人民政府、凤冈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遵义县人民政府、务川县人民政府、习水县人民政府、湄潭县人民政府、绥阳县人民政府、余庆县人民政府、道真县人民政府、仁怀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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