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乡镇企业发展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7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我市乡镇企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抢抓机遇,勇于克服困难,紧紧围绕“三化一强”目标,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发展目标。根据《遵义市2006年度发展乡镇企业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乡镇企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一等奖:遵义县
二等奖:赤水市 汇川区 正安县 桐梓县 仁怀市
三等奖:余庆县 绥阳县 务川县 湄潭县 红花岗区 凤冈县
鼓励奖:道真县 习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