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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6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为创建“平安遵义”、“和谐遵义”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07年4月10日起至8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黔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梦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小星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陈良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洪玲  市安监局副局长
      曹晓科  市监察局副局长
      蒋明强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唐建勇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升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兰永莉  市文化局副局长
      庞 飞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程振宇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晓铁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梁 卓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张 艺  遵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张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比照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者经营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以下简称“三合一”建筑),50户以上村寨,文物古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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