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6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遵义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强化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为创建“平安遵义”、“和谐遵义”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07年4月10日起至8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黔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晓梦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小星 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陈良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洪玲 市安监局副局长
曹晓科 市监察局副局长
蒋明强 市建设局总工程师
唐建勇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杨升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兰永莉 市文化局副局长
庞 飞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程振宇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晓铁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
梁 卓 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
张 艺 遵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张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要比照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集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者经营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以下简称“三合一”建筑),50户以上村寨,文物古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三、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