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负责涉嫌洗钱案件的资金监测、行政调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防范和打击涉及现金管理、外汇管理、黄金市场管理、反假币、银行卡管理等方面的违法犯罪活动。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组织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案件查办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涉及公平交易、市场监管、企业和个人登记注册管理等工作;参与对投资领域资金活动的监测、对经济犯罪活动频发领域和区域的管理等工作。
市检察院负责审查批捕、起诉经济犯罪案件;查办经济犯罪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研究有关法律适用问题。
漯河银监分局负责通报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案件的总体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处进程,提出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研究打击贷款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监督、查处机制,不断提高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市烟草公司负责提供烟草制假、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方面的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查办案件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提供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与线索的移送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查办工作。
市城市信用社、省农村信用社漯河办事处负责本系统内金融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工作,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案件的查办工作。
中原证券漯河分公司负责通报证券期货案件的总体情况和重大案件查处进程,提出需要协商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案件,研究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监督、查处机制,不断提高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
四、工作机制
协商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会议主要是通报经济领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情况和相关重要信息;研究解决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协商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可随时召开协商会议,研究部署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有关工作。
协商会议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主要是通报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等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措施的建议;通报新发布实施的有关重大经济改革政策规定,国内外、省内外经济犯罪动向;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影响经济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重大情况信息进行协商和研判,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研究制定重大案件防控工作预案,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可直接启动预案,做好人员和资金的控制工作;研究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监督、防范、侦破体系的具体措施。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成员单位业务部门提议,可由协商会议办公室召开临时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