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卫生局
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8.市气象局
做好气象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按时提供长、中、短期天气趋势分析,及时做好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指定火灾现场附近气象台、站适时进行天气监测预报,做好人工影响天气扑火工作。
9.市交通局
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对过往林区的乘客进行森林防火灾安全教育。
10.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通信公司
指导扶持全市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确保扑火救灾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国家对森林防火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11.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
协助做好受灾林场职工的就业安置;组织灾区群众劳务输出。
12.市广播电视局、遵义日报社、市电视台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形式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方针、政策;发布森林火险信息。
13.市粮食局
负责森林大火扑救期间和灾后安置所需粮食的供应。
14.市安监局
负责全市森林火灾隐患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15.省无线电管理局遵义市分局
负责保证森林防火指挥中心与扑火现场的无线电通讯联络畅通;做好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络建设的指导工作。
16.市建设局
负责灾区民房的重建、检查、指导工作。
17.市教育局
负责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监测、预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森林火灾预防
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用火,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火险预测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