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余遵义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秦 岭 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余 跃 市安监局局长
李 琦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吴 键 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达礼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利明 市安监局副局长
王廷龙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日常工作,由曾利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钦(市发改委)、韦纪强(市安监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辖区内有尾矿库的县、区(市)政府要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职责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管,督促检查有关地区及企业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企业编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情况,对危、险、病尾矿库进行查处,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治理,并逐级上报省安全监管局提请省政府决定关闭。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检查尾矿库相关建设工程的立项核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地方和企业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尾矿库的治理资金,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关停、整治危库和险库。
环保部门负责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对尾矿库企业进行排污登记,检查企业弃库、闭库环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地方和企业编制完善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地方和企业整治尾矿库超标排污问题。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尾矿库建设用地审批情况,依法查处未批先用土地和无采矿许可证采矿行为。
经贸(国资)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对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检查和监管,督促企业制定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并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尾矿库的整改治理方案和整改资金。负责检查尾矿库技改工程的立项备案核准情况,督促国有企业在改制、改组或实施兼并破产工作中,落实存在重大隐患尾矿库的治理相关工作。
五、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