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财监〔2007〕81号)
省民政厅、省体育局、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07〕7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检查范围: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全省彩票发行销售和财务管理情况。
检查对象:全省各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子公司、管理站、分支机构等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游戏规则和发行销售方式是否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批准;
(二)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用、返奖奖金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
(三)彩票公益金、发行费用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按“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被挤占和挪用问题;
(五)返奖奖金、调节基金、奖池资金是否按不同彩票品种分别核算使用,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六)弃奖奖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
(七)彩票停止销售后,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余额是否按规定纳入一般调节基金;
(八)即开型彩票的废票、尾票是否按规定程序管理和销毁 ;
(九)彩票机构是否存在集资购买彩票行为;是否存在空打彩票行为;
(十)彩票机构自营投注站点或销售厅收支是否纳入单位核算;
(十一)彩票机构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十二)彩票机构对外合作情况,包括公司性质、合作年限、合作双方的权、责、利等;在对外合作中,经营权是否承包、转包;
(十三)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垫支主管部门管理费用;
(十四)是否存在超标准擅自向投注站收取保证金或押金;
(十五)是否存在滞缴代扣代缴相关税收、以及税务部门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是否按规定入账和使用;
(十六)违反彩票管理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检查依据
(一)《国务院
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国发[199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