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童发展提供优质、公平的教育资源,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继续增加教育经费投入,强化政府对普及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改善农村儿童的教育条件,提高农村儿童平均受教育年限。
增强儿童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加强对儿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和援助。
改善儿童生存发展条件,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和家庭环境。提高全社会关心儿童、重视儿童、保护儿童的责任意识;加强理论、政策研究,为儿童发展提供理论基础和政策支持;逐步建立儿童监护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困境儿童救助机制。
第三章 儿童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一、发展目标
(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85/万以下。
--积极推进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二)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全市降至35/10万。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住院分娩确有困难的边远农村消毒接生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7%,农村达到90%。
(三)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分别降至15‰和18‰。
--降低5岁以下儿童肺炎、新生儿窒息、低出生体重、意外伤害、腹泻等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低于1‰。
--儿童‘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
(四)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4。
--出生低体重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86%以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7%以上。
--城市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8%,农村达到87%,逐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中小学生《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降低未成年人吸烟率,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结核病的传播和增长。
--提供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预防和控制儿童近视发生率。
二、策略措施
(一)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河北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督。合理安排并逐步增加对妇幼卫生的经费投入。
(二)建立健全从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机构--县(市)、区卫生局和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到各类医院及基层卫生服务组织为一体的现代化网络及服务体系,巩固和完善妇幼保健管理、服务三级网的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和三级网的规范化程度。
(三)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的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推行乡村医疗、预防、保健一体化管理。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到2008年在全市农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四)因地制宜发展合作医疗以及妇幼保健保偿、计划免疫保偿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供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基层卫生工作者素质,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条件,增强服务能力。
(五)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逐步实行属地保健管理,为其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六)开展遗传咨询、围产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努力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倡导科学喂养和良好的饮食习惯,改善儿童营养,支持母乳喂养,做好儿童维生素A缺乏的干预工作;对中小学生提倡饮用畜奶,分步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行“国家大豆行动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学生营养餐,减少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
(八)加强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听力和眼保健、儿童疾病综合治疗等儿童卫生保健的理论研究与技术推广。重视做好儿童视力、口腔和听力保健工作,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提高儿童保健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九)加强冷链系统建设与管理,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种类,确保预防性注射安全,防止预防接种事故发生。
(十)认真执行《
河北省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监督管理条例》,健全消除碘缺乏病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碘缺乏病综合防治措施。
(十一)在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重视青春期教育,开展预防吸烟吸毒和有关性病艾滋病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水平和防病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