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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村通移动电话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村村通移动电话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3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贵州省村村通电话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4〕10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村村通移动电话(以下简称“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工作
  “村通工程”是贯彻党的“三农”政策,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村通工程”的实施,对加快通信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拉动城乡交流和农村经济发展,缓解和改善广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落后状况,促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十件实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05〕1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村通工程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通知》(信部电函〔2004〕487号)精神,高度重视“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配合,把“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好抓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目标任务
  贵州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六盘水分公司(以下简称“市移动分公司”)作为我市“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的组织实施承建单位,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建设工作。
  (一)在2006年11月30日前,实现我市1092个行政村村村通移动电话的目标。
  (二)在2006年7月31日前建成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等县(区)城区通信管道工程。
  (三)在2006年10月31日前建成六盘水市电子政务网二期工程,使更多的单位和部门能接入电子政务网,实现电子办公。
  三、工作要求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建设、城管、规划、交通、供电、公安等部门要对“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做好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移动通信部门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村通工程” 和电子政务网工程建设情况。建设实施过程中要做细做实各项工作,保证质量,确保“村通工程”和电子政务网工程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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