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届中考核情况的通报
(市府办发〔2006〕5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省属、市属有关企业:
保护环境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行安排和部署。自2003年六枝特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城钢铁(集团)公司等28家部门和单位与市政府签定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较好地完成了我市2003―2005年的环境保护目标,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按照《六盘水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核,现将第四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届中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定结果及奖金设置
(一)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单位共10个:
1.黔桂发电有限公司 奖励7.3万元
2.盘县政府 奖励5万元
3、市环保局 奖励1.39万元
4.市发改委 奖励0.69万元
5.市经贸委 奖励0.67万元
6.市林业局 奖励0.66万元
7.市国土资源局 奖励0.56万元
8.市教育局 奖励0.56万元
9.市商务局 奖励0.56万元
10.市工商局 奖励0.56万元
(二)考核成绩为良好的单位共12个:
1.水城钢铁(集团)公司 奖励9.8万元
2.水城矿业(集团)公司 奖励8.9万元
3.六枝特区政府 奖励4.5万元
4.水城县政府 奖励4.5万元
5.钟山区政府 奖励4.0万元
6.水城发电厂 奖励4.4万元
7.水城水泥股份公司 奖励1.8万元
8、市城管局 奖励0.65万元
9.市乡企局 奖励0.63万元
10.市卫生局 奖励0.57万元
11.市水利局 奖励0.55万元
12.市煤炭局 奖励0.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