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建立长效公共卫生机制
公共卫生工作是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做好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从整体上提高我市公共卫生水平。建立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到2010年基本完善我市农村卫生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1.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级以上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卫生信息网络,加强卫生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通畅的疫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在国家、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联网的基础上,实现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网,并逐步延伸到乡、村和城市社区,形成纵横贯通的信息网络。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指挥系统,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队伍,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迅速出动,及时开展工作。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改善和提高食品、劳动、学校、公共场所、放射等公共卫生场所的检测水平。
3.加强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根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医院等级评审制度。采取整合卫生资源,加大投入,加强医疗救治机构基础设施,提高装备水平,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升专业人才技术能力等措施,在“十一五”期末,基本建立起符合市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4.加强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任务和职责,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保障措施,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依法行政要求,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二)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基本建立农民健康保障制度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即建立基本设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具有一定专业素质的农村卫生服务队伍,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系统和疫情信息网络,实现2001-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使农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1.加快农村社会化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由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举办的各种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成。“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调控,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布局和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集体、社会、个人投入农村卫生事业,举办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和支持城市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办医或向下延伸服务。保护和扶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采取村委会办、乡镇卫生院办、乡村联办或个人承办等多种形式举办村卫生室。
进一步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在完成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的基础上,加强乡镇卫生院机构纵横联合、联营,试行县对乡镇卫生院,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纵向联合,中心卫生院与一般卫生院横向结合。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合作经营等多种运营形式,建立有效运行机制。推行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推进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编人员实行竞争上岗,编外人员实行聘用制;转变服务模式,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拓宽服务内容,提供综合性医疗卫生服务,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