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关于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1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省政府关于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特区、区要按照省政府批复的方案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先关闭、后整合”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组织实施。
二、市煤炭局要立即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对全市整合煤矿提出开采设计方案(全套技术文件)的指导实施意见,各县、特区、区政府按设计方案在3月和4月,分两次向市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提请公告的整合关闭煤矿名单,同时提交相关整合协议和关闭的法律依据。
三、全市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属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威胁严重(以地勘部门出具的地质水文报告为依据)的煤矿必须立即关闭,其他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在2007年底前实施关闭。关闭工作要按照“6条标准”的要求实施,如因关闭不及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县区主要领导责任。
四、对于国家明文规定必须关闭的16类煤矿,由县级政府牵头,市安监、煤炭、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全市地方煤矿进行分类排查,并将排查出的煤矿名单报市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吊(注)销相关证照,并由县级政府严格按照“6条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