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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市推行煤炭税源监控系统方案的通知

      李 健(市电信公司)
      陶兴锐(市总商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姜华兼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人组成。
  各县、特区、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实施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推行煤炭行业税源监控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牵头协调全市煤炭行业税源监控系统推行工作,并负责组织煤炭业主、相关部门召开宣传动员大会。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3.组织制定煤炭税源监控系统具体管理办法。
  4.组织招投标选定煤炭税源监控系统设备、技术服务单位。协助煤炭企业、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签定相关合同。
  5.负责煤炭税源监控系统税务端服务器安装、调试,防火墙软件、机房改造等配套设施建设工作。
  6.负责煤炭税源监控系统操作培训、系统数据初始化工作。
  7.负责设备运行故障报警、信息共享反馈等工作。
  (二)煤炭部门
  1.协助税务机关排查煤炭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2.督促煤炭生产企业安装煤炭产量税控系统。
  3.提供煤炭企业煤层分布图、生产矿井个数、煤渣比分析数等。
  (三)公安机关
  依法查处系统设备被盗、擅自拆卸、改动、破坏、损毁等行为。
  (四)安监部门
  确保安装的煤炭税源监控系统符合煤炭生产设备的安全规定。
  (五)质监部门
  1.负责审核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有无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2.负责安装完毕后初验及参与封装。
  3.负责定期审验、检测,保证设备计量准确。
  4.负责维修后审验、检测及参与封装。
  (六)信息中心
  1.负责根据数据量大小确定税务端服务器及PC机。
  2.负责软硬件日常维护,定期备份,确保网络安全畅通。
  3.负责根据工作需要设定使用人员权限,定期修改管理员口令。
  4.负责归集企业、有关部门反馈的问题,并提出软件升级的有关建议,及时升级。
  (七)电信部门
  负责建设本工作区域内煤炭税源监控装置系统中的数据传输设施。
  五、工作安排
  推行装置煤炭税源监控系统工作总体安排是:2007年3月15日―3月30日宣传动员、招标定厂,排查摸底。4月1日― 30日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签约付款。2007年5月1日起正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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