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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5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六盘水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六盘水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农村公路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全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贯彻“交通引领经济”的工作思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我市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及措施
  我市农村公路近期发展的目标是:2010年前实现乡乡通油路,“十一五”期间实现50%的村通水泥路(油路或硬化路面等),各级要按要求筹措资金,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努力推进农村公路快速发展。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通乡油路按国家批准的规划逐年实施,通村公路、通村油路努力争取省交通厅的倾斜支持。
  (二)资金配套
  1.通乡油路的建设,省补助40万元/公里,超出部分在20万元/公里内的,市、县(特区、区)各配套50%;若超出部分在20万元/公里以上的,市配套10万元/公里,其余部分由县、特区、区配套。
  2.通村水泥路的建设,省补助15万元/公里,市不作配套;各县、特区、区应根据预算配套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公里(路面宽度4.5米)。
  通村水泥路建设涉及的土地,由各乡(镇)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自行调剂解决。
  通村水泥路的建设投资很低,各县、特区、区要根据每条路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多形式地考虑路面结构,以降低造价。
  3.通村公路的建设,上级补助修路资金6万元/公里、建桥资金1万元/公里(由市统筹);市配套的0.5万元/公里90%用于安保工程,10%用于奖励;县配套的0.5万元/公里,主要用于通村油路、通村公路、桥梁等的测设、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费用。
  (三)按省交通厅的要求,通乡油路的县级配套资金,须汇入市通乡油路办公室的专户,通村公路及通村油路的县级配套资金汇入市通村公路建设办公室的专户。县级配套的资金,按工程实施管理要求,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业主单位或施工单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及个人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捐资修路。特别是村公路沿线的煤矿或经营性企业,应积极出资参与建设,确保修建的公路满足村民及企业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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