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7〕6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中央、省属驻市有关企事业单位:
今年1―5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52起,死亡115人,为省控制指标259人的44.4%。其中: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30人;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26人。煤矿、道路交通等行业重、特大事故呈上升趋势,非煤矿山、消防、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还存在安全隐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各地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07〕1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7〕9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年终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的安排,现就开展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分级监控治理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六盘水市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少荣(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蔡 军(市人民政府)
周文武(市安监局)
成 员:王建光(市煤炭局)
王成俊(市经贸委)
张富书(市安监局)
屠明国(市乡企局)
肖 锋(市公安局)
杨世昌(市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