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为民办实事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也是各地、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体现。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为民办实事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尽快把每件实事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位,科学合理安排实施计划,排出工作时间表,确保按计划完成;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定,高质量地把每件实事办好办实。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在3月底前将责任分解和实施计划报市政府督查室,每个季度首月5日前上报上季度完成情况,市政府督查室按季进行通报,并适时组织督查。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2006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
一、就业再就业
--全市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帮助实现再就业7000人。落实好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就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
责任单位:市人劳局。
--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0万人,转移就业6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办、人劳局。
二、社会保障
--加强城镇社会保险,6月底前社会保险实现企业和险种全覆盖,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覆盖。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增被征地人员实现即征即保,2004年底以前历年被征地人员应保未保对象参保率达到35%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劳局、财政局(地税局)、国土局、社保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