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推进城市化工作先进县(市)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7]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过去的一年,各县(市、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总体部署,将推进城市化工作列入了政府的重要议事干事日程,作为整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予以统筹考虑和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5〕22号)精神,经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考评,市政府决定对在2006年度推进城市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南康市、安远县、瑞金市、龙南县、会昌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县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再接再厉,继续奋勇争先,在大力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地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为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