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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衢州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

  (四)新建、改建菜场均应选择单体建筑设计,原则上采用2层框架结构,菜场上不准附建住宅用房,市场管理用房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

  (五)新建、改建菜场必须留出足够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面积不少于市场总建筑面积的30%;有条件的菜场要加强绿化环境建设。

  (六)新建、改建菜场必须建立封闭式副食品销售橱窗、畜禽销售屠宰场所、封闭式垃圾房和配置固定标准衡器;200个摊位以上的规模菜场都要配套建设垃圾中转设施。

  四、菜场建设、改造提升的有关扶持政策

  (一)鼓励现有菜场改造提升。对符合规划、申报列入改造的菜场,允许保持既有土地使用性质不变。在改造提升报批过程中,经有权机关批准,其基础设施配套费、易地绿化费、白蚁防治费、高等教育附加费、建筑企业社保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等费用,可予减免,具体以市政府办公室抄告单为准执行。

  (二)财政给予改造补助。对列入市菜场改造计划的菜场,其改造资金主要由市场举办业主筹措。市、区政府及辖区管委会根据其菜场收益、改造投入、验收意见等因素,确定分类补助比例,经市区菜市场建设与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菜场领导小组”)组织审计审核、验收后,由市、区政府及辖区管委会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由菜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菜场改造提升分类补助申报管理办法》。

  (三)建立健全食品、副食品准入制度。鼓励菜场实施“品牌”工程,引入品牌食品、副食品经营单位,优先安排摊位,推广品牌商品;设置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识,统一配置商贸计量器具,建立市场贸易计量管理制度;200个摊位以上的菜场必须设立农产品检测点,加强上市农产品检测;对品牌推广、配设计量器具和农产品检测设施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五、加强菜场建设、改造提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一)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并列入对柯城区、衢江区政府考核内容之一。市政府建立菜场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市区菜场建设、改造提升的指导、协调、审核、推进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菜场建设、改造提升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柯城区、衢江区政府和市开发区、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负其责,落实领导和经费,做好辖区内菜场建设、改造提升工作。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市市场服务中心所辖的国有菜场改造建设。新建菜场需经菜场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标后,才能办理市场登记和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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