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法实施监管,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
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确保“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健康发展。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源头控制,各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部门与公安消防部门之间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就进入产业园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及时沟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批,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要按照规定办理行政审批,协调做好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条件。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尺度,正确处理招商引资和消防安全的关系,督促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自觉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能以招商引资为理由降低消防技术标准。公安消防部门对“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产业园区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要遵照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公开执法、精准高效的原则,公开消防行政审批程序、法律依据和技术标准,切实履行服务措施和工作时限,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内容全面,程序严谨,法律文书规范。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改正,对依照规定应当提请政府决定或协调解决的,要向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请政府及时研究并依法决定。对于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立案,建议当地政府挂牌督促整改,政府要明确和落实整改责任,并进行督办。要重点加强产业园区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工作,针对“五点一线”开发建设阶段工程项目繁多,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薄弱等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安全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根据建设初起阶段施工工地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低、工人居住条件差、生产作业环境复杂等特点,重点对工人宿舍安全疏散、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施工材料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工地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五、加强消防宣传,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促进“五点一线”消防工作发展
各级宣传、公安消防、广电部门要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认真做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消防宣传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开发战略。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宣传方式,加大公益性消防宣传力度,积极向投资开发企业宣传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地方消防行政规章和管理规定、消防行政办事制度和工作程序、消防行政服务承诺措施以及灭火救援保障公共财产生命安全等内容,引导单位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公安消防部门要围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对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普及力度,通过消防宣传,发动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企业的产业工人,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产生活,普及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的基本技能。
六、建立灭火救援网络体系,提高灭火救援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