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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1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做好全省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泽巴足 副省长

  召 集 人 唐晓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崔玉琴 省妇联主席

       许尔锋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 幸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学居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克年 省司法厅副厅长

       吴仰东 省财政厅副厅长

       尚勋武 省农牧厅副厅长

       韩克茵 省卫生厅副厅长

       李学宏 省人口委副主任

       崔新生 省广电局副局长

       王百平 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高巨珍 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朱亚丽 省总工会副主席

       徐亚荣 省妇联副主席

       王春丁 团省委副书记

       胡玉梅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徐亚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经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递补。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组织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成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各市州、各部门相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各市州、各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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