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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市政府网站安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一律通过市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平台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然后进行加载、更新和维护,经网站编辑部审核后在市政府网站发布,确保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及时、准确、全面。
  三、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的监督考核
  建立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监督和考核机制,促进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内容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市政府网站编辑部负责对内容保障完成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议(具体办法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评分细则》执行);每年年底,进行综合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列入我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落实相应工作方案,确保本地、本部门所负责的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全面提高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水平。
  联系单位:淄博市党政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西二路202号
  邮政编码:255044
  联系电话:软件使用技术支持  6212402  2286597
  网站内容保障维护  6212412  2183406
  电子信箱:zbgov@zibo.gov.cn
  附件:1.“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评议办法
  2.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人员和区县(部门)网站情况登记表(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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