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项目方案已经2007年2月8日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咨询,方案原则上通过,并按评审意见对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调整。
3、市规委会的审查意见。会议原则上通过该建筑方案,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外墙装饰施工时应按照该方案效果图上所表达的饰材采用高档装饰材料以保证临街建筑外立面的长期整体美观效果。
八、关于“中廷广场”小区建筑方案
1、方案概况。“中廷广场”项目位于长征大道与兴国路东侧交汇处,建筑以两栋连体筒形30层建筑(商务公寓),通过有机完美组合,使之外立面像是一栋公共建筑体,在设计风格上沿袭“海派”现代建筑风格,充分考虑了该建筑西、北立面共建体的办公楼效果,以确保长征大道 “中央金脊”线上的建筑景观和市政府周边建筑的庄严形象,并与市政办公中心北区两座26层塔楼遥相呼应,丰富了长征大道两侧建筑的天际线,成为新区中心地带的标志性建筑之一。
“中廷广场”将采用灰色镀膜阻热双层钢化玻璃及氟碳金属漆等高级环保新型建筑材料。在内部设计上充分考虑到了兴国路、长征大道临街面的每间房间的空调室外机的隐形设置空间,以保证临街建筑外立面的长期整体美观效果。
2、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的咨询意见。2007年3月24日,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咨询会对中廷广场概念方案进行了技术咨询和评审。会议原则同意了所报方案的立面造型和建筑风格。
3、市规委会的审查意见。会议原则上通过该建筑方案,会议要求,应对“中廷广场”建筑设计方案中临近市政中心的建筑边角作柔和处理。
九、关于章江新区D11地块规划指标调整的问题
1、地块现状及控规要求。该地块位于赞贤路与瑞金路道路交叉口的东南侧,为赣州市国税局2003年从豪德集团出让用地中转让获得的用地,用地面积6773.25㎡,土地证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在《赣州市章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用地规划为办公用地,规划容积率1.5,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20米。考虑到该地块周边均为住宅用地,为尽快开工建设,根据该地块周边建筑物的景观要求,建议将该地块由办公用地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规划技术指标也做相应调整。
2、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咨询意见。2007年4月15日召开的市规委会专家咨询会议认为,用地性质可调整为居住。关于该地块的规划指标,专家委员会咨询会认为,结合新城区四条主要道路的城市设计,该地块的建筑高度不宜过高,以避免形成对交叉路口的压迫感;考虑到周边水岸新天的建筑高度,此处的建筑高度也不宜过矮,建筑层数应在十二层左右为宜,高度40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