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4、关于污水处理厂选址的问题。会议认为,《水东梅林控规》将该片区污水处理厂规划在赣州第二木材厂用地位置上,离八境台景点和虎岗中华儿童新村旧址较近,属于城市景观敏感地区。会议要求,应从环保、景观、工艺和经济等方面对该污水处理厂的选址作进一步论证。

  5、关于红星老年服务中心选址和用地规模的问题。会议认为,红星老年服务中心是章贡区政府以集镇建设用地的方式于2006年12月31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用地规模约422亩,但该用地处于马祖岩森林公园附近,属于城市景观敏感地区。会议同意在不破坏该处山体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规划216亩建设用地用于红星老年服务中心,剩余的206亩山地仍规划为生态绿地。

  6、关于梅林片区城市供水问题。会议认为,应将梅林片区和中心城区供水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实现区域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会议要求,赣县水厂不再扩建,根据现正在编制的《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建议将市一水厂整体搬迁至梅林大桥附近重新建设,取水口延伸至贡江和桃江交汇处附近。

  7、会议认为,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提出厦蓉高速在赣县正北面没有设置互通立交,《水东梅林控规》道路系统规划应作相应调整。

  二、关于《赣州市水西湖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中几个问题

  1、会议原则通过《赣州市水西湖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水西湖边控规》”),会议要求,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再次发函征求章贡区政府、市环保局、市自来水公司、市水利局等部门的意见后,并结合本次市规委会委员的合理意见,督促规划设计单位对《水西湖边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批准。

  2、关于水西湖边片区功能定位的问题。会议认为,应对该片区的功能定位作进一步论证后确定,其中科教文卫中心的功能定位不合理。要充分体现该片区的田园风光,发展生态旅游、兼顾居住。会议同意对该片区的现有工业采取以下处理原则:(1)对现有工业企业原则上近期可不搬迁,但应控制其现有用地规模,远期“退城进园”。(2)应充分尊重《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和《赣州市三江六岸城市设计》将该片区临赣江沿线左岸400米左右进深用地规划为城市生态绿地的规划原则,以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外围良好的山水自然景观和赣江流域生态环境。(3)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布局的原则,严格限制新的工业企业再进驻水西湖边片区内。(4)对现有工业企业,一时难以搬迁,又确需新征土地、扩大生产规模的,在不影响赣江生态环境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外围环境景观的前提下,允许其适当扩建,但必须做到“三废”达标排放、“三废”治理与生产项目建设“三同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