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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73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2007年4月19日,市政府副市长、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又林主持召开市规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尹礼山出席了会议,谢宝河、马玉福、周逸洪、李江、朱和生、韩振飞等23位市规委会成员到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华,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遵良和市地震局副局长曾谷林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市水西湖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虎岗“中华儿童新村”旧址及周边地区保护与整治规划》、《赣江路地段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赣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控制性规划》和《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等六项规划以及经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的有关地块建筑方案及规划技术指标调整问题。现将会议议决的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中几个问题

  1、会议原则通过《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水东梅林控规》”),会议要求,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要再次征求章贡区政府、赣县政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后,并结合本次市规委会委员的合理意见,督促规划设计单位对《水东梅林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批准。

  2、关于梅林杨仙大道和城南大道是否西延穿越七里古村的问题。会议认为,七里古村是历史文化街区,应对七里古村历史街区进行重点保护和利用,如果梅林杨仙大道、城南大道西延将严重破坏七里古村的历史文化古迹和沿江古榕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会议同意《水东梅林控规》中梅林杨仙大道和城南大道不西延穿越七里古村。

  3、关于东河大桥下游生态绿地的问题。会议认为,《水东梅林控规》将水东片区东河大桥下游赣储公路以南大部分用地规划为生态绿地,不得进行开发性建设,对现有农村居民点予以保留,并按新农村建设需求且在符合规划的建筑风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整治。该规划理念符合《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赣州市三江六岸城市设计》和《赣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是对以上几项规划关于该片区规划原则的具体落实,这样有利于保护赣州古城外围的田园风光和城市湿地,建设宜居城市。会议同意《水东梅林控规》将东河大桥下游规划为生态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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