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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中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三期工程)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中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三期工程)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7]1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建设,市气象局向省气象局申报了“赣州市中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得到省气象局支持,已同意批准立项,并要求采取部门与地方共同投资的方式建设。该项目计划于今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为确保三期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完善中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重点加强中小尺度区域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也要求:实现每个乡镇至少布设1个自动气象站,满足局地中小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和预警的需要。

  我市于2005年开始组建了中尺度气象灾害监测网,到目前为止已布点建设170个中尺度自动气象站,大大地提高了我市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能力。但是,对于拥有3.94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大市,这样的布点密度还是不能满足对暴雨、强对流天气等中小尺度灾害天气的监测要求,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市的突发性局地性气象灾害频繁发生,加快建设完善我市中尺度突发性气象灾害自动监测网,提高对我市突发性、局地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能力显得尤为迫切。因此,各级政府要提高对该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力支持,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中尺度气象监测网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经费筹措

  我市该项目总投资616万元,其中省气象局投资308万元,县(市)政府配套投资308万元。共建设气象自动站130个,其中四要素站122个,六要素站8个(三期工程布点详见附件1)。

  (1)每个4要素自动气象站设备购置费为4万元,每个6要素自动气象站设备购置费为16万元,共需经费616万元。须17个县(市)地方政府投资共计308万元(各县[市]须当地财政出资的建设经费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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