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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衢州市人民政府驻杭州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衢州市人民政府驻杭州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扎实推进资源与产业合作工作,落实衢州市政府与杭州市政府签署的《关于资源与产业合作协议》和《共建山海协作示范项目协议书》,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设立衢州市人民政府驻杭州资源与产业合作办事处,方长青同志任主任,李金旺同志任副主任,王昌信同志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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