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规划内未开工病险水库进展情况的通报
(赣市府办字[2007]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0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全市上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规划内251座病险水库中,累计开工226座,累计完工151座,在建水库75座,未开工水库25座。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较好,大多数县(市、区)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安远县规划内16座水库已于今年7月份提前完成了除险加固任务。
在未开工25座水库中,除列入中央规划的6座水库将视中央补助资金到位情况适时开工外,有19座水库没有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其中:于都县4座、信丰县4座、赣县2座、会昌县2座、瑞金市1座、宁都县1座、大余县1座、上犹县1座、全南县1座、石城县1座、寻乌县1座(具体水库名单及进度情况见附表)
从2004年起,用四年时间基本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做出的重要决策,今年是完成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市政府蔡晓明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要基本完成现有25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为此,要求进度滞后的县,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
一、在未开工的水库中,市、县已安排资金的7座小(一)型水库和6座小(二)型水库必须在11月中旬前抓紧开工建设,确保在2008年3月底完工。
二、在未开工水库中,中央已安排部分或全部资金的6座中、小(一)型水库,必须在近期完成招投标并开工。
三、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抢抓有利季节,强化调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已落实资金尚未开工的水库,县有关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查找原因,落实措施,加强督查,将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部,按照以上时间要求,确保未开工水库工程尽快开工、如期完工。对在建的水库要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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