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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赣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赣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
(赣市府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鼓励技术创新,奖励为我市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赣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市政府决定:

  授予“圆齿野鸦椿等26种乡土树种苗木生长规律及育苗技术的系统研究”成果为赣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授予“籼型杂交水稻中熟组合跃新1号的选育与应用”等6项成果为赣州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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