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险服务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大力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加强保险营销员的教育培训,提升营销服务水平。规范发展保险代理、经纪、公估等保险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保险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加专业和便捷的保险服务,不断开拓新的保险服务领域。
深化全市保险业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风险管理,完善和落实经营责任追究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换经营机制,转变增长方式,建立科学的考评体系。实施人才兴业战略,深化人才体制改革,优化人才结构,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保险人才队伍。
八、加强保险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
加强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事关保险业稳定运行和经济金融安全。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切实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和行业服务功能,协助配合保监部门,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
把保险业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深入推进全市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信文化。加强从业诚信教育,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保险信用考评和信息披露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九、进一步营造保险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优化保险业发展政策环境。大力培育保险市场,依法减轻保险企业负担,促进我市现有保险主体积极合理增设机构网点,不断扩大保险业覆盖面。积极研究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在我市投资设立保险企业,吸引更多国内保险机构和国际著名保险机构落户我市,增强全市保险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大力普及保险知识。要利用各种形式宣传保险知识,激发广大公民和企业购买保险的意愿,特别是要注重正面报道,积极宣传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典型事例,提高全民保险意识。
十、把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保险业监管磋商会议制度、信息交流制度和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保险业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的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切实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把保险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应急管理机制和平安建设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保险知识,掌握保险业务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提高运用保险机制促进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各级政府要定期听取保险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当地保险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保险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推动全市保险业改革发展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我市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为赣州经济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