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提供适应农民购买力和保障需求的人身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六、促进责任保险快速发展
1、加强对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服务工作,抓好续保,确保承保率保持100%;继续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合作,扩大非煤矿山雇主责任险承保面,提高从业人员承保率,保全保足,力争承保率达100%;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对校园方责任险尚未启动的县市,加强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当地教育部门的支持,力争全市校园方责任险承保率达85%。
2、促进责任险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上新台阶。一是积极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与消防部门的合作,促进商场、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顺利启动,力争承保面达50%;二是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与旅游部门的沟通联系,改进理赔服务,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确保全市旅行社责任险承保面达到100%;三是加强商业保险机构与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合作,有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保险。
3、各保险公司应借鉴和吸收国内外责任险发展机制、模式方面的先进经验,在考核机制、费用政策等方面予以适度倾斜,加强人力物力配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拓宽销售渠道,发挥产品开发部门、销售部门与管理部门的协同效应,提高责任险发展能力。各公司应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技术水平、人才状况建立科学的产品创新机,让一线的市场需求及时反馈到产品开发部门,做到上下沟通,形成合力,提高责任险产品开发的针对性,根据不同地区、客户、市场等不同需求特点,开发出市场真正需要并能产生效益的责任险产品。
七、建立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各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保险需求,着力解决保险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增强保险业发展的活力和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推进保险业产品创新。积极发展与我市高新技术领域相关的责任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业务,化解创新风险。稳步发展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促进消费增长。积极推动建筑工程、项目融资等领域的保险业务。鼓励发展满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自动银行、自动柜员机及运钞安全需要的保险业务,为金融机构运营安全提供保险保障。大力发展驻市企业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