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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总体要求

  “十一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谋发展、讲团结、求繁荣的思想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产业化和市场化;按照“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面提升民族经济发展总量和质量,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特殊问题和困难为切入点,以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根本,以推进民族地区经济产业化进程为突破口,让少数民族群众分享更多的发展成果,逐步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友好、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我市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3、基本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民族经济实力增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得到均衡发展,民族地区优势农业区域发展相对集中,经济结构趋于合理,经济增长质量开始改善,社会经济发展趋向和谐。工业经济份额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增大,人均生产总值和少数民族群众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期末人均生产总值接近1800美元, 50%以上的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市农民人均水平,其他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5年的基础上缩小50%以上的差距,30%以上的民族村建设成为一村一品生态型经济示范村。居住条件有较大改善,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0平方米。民族乡力争实现“两个翻番”,即:招商引资和进园区办工业资金翻一番,特色产业销售收入和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双双翻一番。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基本实现与全市发展同步。

第二部分 发展思路

  4、继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民族地区发展的牢固基础

  建设一批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附件一:十一五期间赣州市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表);建设一批同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饮水、农电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等公益性项目;民族乡村公路全部实现硬化,民族村小组出村主干道路基本实现通车,其中300个村民小组道路路面实现硬化(附件二:十一五期间赣州市民族村民小组通水泥路计划表);完成民族地区农网改造,民族村实现村村通电、通程控电话、通广播电视、通传输网络;加大山区民族乡村小型水电站开发建设;解决民族乡村饮水安全问题,民族乡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40%以上。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分步实施民族乡村土地标准化整治和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启动民族乡村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河堤修复、小型水库蓄水工程和农田田间排灌设施建设,搞好生存环境恶劣民族村的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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