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预警与预防
预警、预防是通过预警信息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做好相应应急准备。各级协调小组办公室应积极建立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保持与收费站及个成员单位的信息渠道畅通,保证及早获得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预警信息来源为:收费站当班收费班长、收费员、当事车辆、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过往车辆、有车单位、目击者的报告;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以及其他信息来源。
五、应急处置
(一)预警信息接收
各级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报警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并记录以下主要内容: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主要情况,事态发展情况,人员财产的损失情况,以及初步采取的措施情况。
(二)应急处置措施
1、收费站当班收费班长、收费员、监控员应立即向值班站领导或站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及驻站公安、交警人员报告。
2、站领导根据事件评估情况进行应急部署,下达应急指令,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展开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所在县(市)协调小组报告
3、各成员单位接事件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协助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针对出现的不同情况,根据指示立即启动以下应急程序:
(1)收费区域突然出现交通量增大,车辆通行速度缓慢,造成车辆积压,每个车道滞留车辆超过10辆以上的,收费站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应立即调派人员及时指挥交通,采取客货车分流的方式进行疏导,引导客车通过其他收费车道,维护收费秩序。若滞留车辆持续增加,收费站应立即向所在地交警和县(市)协调小组报告,确保在交警等其它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增援力量到来之前事态不进一步扩大。所在地县(市)协调小组派员进行交通疏导45分钟后,仍交通堵塞的,应向市协调小组报告。对车辆突发故障堵塞收费车道时,收费站应急处置小组应调派和组织人员及时将故障车辆拖离收费车道或收费区域,确保收费区域各收费车道畅通。
(2)收费区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收费站应急处置小组成员应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向所在地公安、交警和县(市)协调小组及有关各方报告,拨打“120”和“122”电话,并在第一时间人员补充到位,维持交通秩序、保护现场,同时,组织和协助对遇难人员的抢救,以及采取灵活收费办法,及时疏散滞留车辆通过收费区域和安排人员及时清理现场。所在地县(市)协调小组应在2小时内向市协调小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