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节水型灌区现代化规划的批复
(衢政发〔2007〕45号)
市水利局、发改委: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节水型灌区现代化规划的请示》(衢州水利〔2007〕127号)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衢州市乌溪江引水工程节水型灌区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是浙江省的大型灌区之一。加快推进乌溪江引水工程节水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对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进一步改善工农业生产条件,推进灌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乌引局要按照《规划》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步实施,确保乌溪江引水工程节水型灌区现代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发改委、水利局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督促。
三、加强与市经委、建设、规划、农业、环保、国土等部门的联系,综合考虑灌区内城镇、农村、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结合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