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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2006-2010)的通知

  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营运车辆技术评定检测、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建立道路(含城区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及危险路段、事故黑点治理改造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加强监管救助力量和船舶基地建设,建立和完备赣州市水上搜救中心。加快救捞船艇建设和更新改造。推广安全系数高的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从事客(渡)运的木质船舶以及非标准化的餐饮趸船,逐步实现赣江及其它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在交通繁忙的水域实行船舶定线制。加快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渡口、渡船、“三无”船、危险货物运输船、超载船、低质量船、非客船载客以及采挖砂石船舶等专项整治活动,杜绝非法客(渡)运现象。促使全市采挖、运砂船及其它运输船办齐船检、船员等相关证书,全部纳入海事管理范畴。

  民航飞行:建立和完善民航航空安全管理体系和飞行运行监察、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保安等系统。加快4C级新机场建设,完成4C级标准的航行管制、通信导航、飞行区保障、消防、安检等飞行保障设备和设施。建立具备油料的收、发、储存为一体功能同时有独立的油料化验室的铁路卸油站。加强空中管制设施建设,完成赣州DVOR导航台建设、更新赣州地球卫星站,提高飞行导航和监控能力。加强航空保安系统建设,建立保安监控和反应系统,通过航空保安审计。加强机场净空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场鸟击防范信息系统。建立机场信息网站和航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加强安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加应急设施设备的配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和演练,加快应急求援保障体系社会化转变。加强机场与气象、医疗、消防等部门的合作,引进气象雷达系统,提高机场的运行标准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农业机械:以法制建设和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田检和乡村道路的检查,坚决取缔拖拉机违法载人,“黑车非驾”、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登记入户率和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培训考试关。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事故调查处理能力,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电力:不断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反事故演习,提高电力系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保持电源与电网稳步协调发展,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的技术培训,积极推广电力生产高新技术成果。加强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电力生产和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三)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监控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和相应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及平台的建设,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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