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
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燃气、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锅炉管特)、三线交越和公共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非煤矿山: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非煤矿山,推动非煤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生产,非煤矿山数量在两年内要减少15%以上。实行安全标准化,力争全市非煤矿山在三年内达标。重点开展对地压、水害、火灾和冒顶、片帮、爆破危害以及尾矿库、废石场等灾害的防治。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采掘安全保障技术计划编制工作。对设计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或设计主坝高60米以上以及下游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的尾矿库,全部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控系统,逐步建立尾矿库安全监控体系。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选址规划的管理,对威胁城市公共安全或饮用水源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采取“治理、限产、转产、搬迁、关停”等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开展化学工业园区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实现合理布局。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烟花爆竹:巩固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的成绩,实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远程监控系统。
建筑业: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制度。强化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订与落实。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特种设备:构建较为完善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评价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特种设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监管条件。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事故结案率和隐患整治率。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深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取缔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扶持一批市级重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火灾: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特种消防能力,防止消防救援中产生次生灾害。强化对建设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重点开展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设施、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的监督检查,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及时预防、发现和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问题。建立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消防中介技术服务组织和消防职业资格制度,形成消防与保险良性互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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