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
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努力实现赣州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的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健全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3至9人重大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20%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5.8以下,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5.75以下;职业危害问题突出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三)到2010年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5%以上,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烟花爆竹:死亡人数0。
建筑业: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0.8人以下。
火灾:死亡人数下降4%以上,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176以下。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到5.8以下,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水上交通:死亡或失踪人数下降10%以上。
铁路交通(含路外):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民航飞行:民航运输飞行百万飞行小时重大事故率下降到0.3以下。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强化对煤矿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厉打击违法开工建设、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及腐败行为。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整合煤矿资源,规范矿山开发秩序。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事故多发、管理水平低、生产秩序混乱、规模小和违法开采现象严重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风险抵押金、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等制度。加强煤矿企业技术、设备、工艺和现场等基础管理。推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改善企业安全管理状况,消除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强对瓦斯、火、水等主要灾害的预测预报与防治。装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实施瓦斯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联网。对通风、防灭火、防尘等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