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安全质量达标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全面实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烟花爆竹存储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完善措施,整改隐患,改进管理,加大投入,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2007年全市所有煤矿的通风系统,30%的钨、萤石和其它金属地下矿山,50%的金属露天矿山,100%的水泥用石灰岩矿山,100%的烟花爆竹贮存批发企业,以及3家省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通过省、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估验收。其它工矿企业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分阶段达标。
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对全市作业场所存在或产生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查,其中金属非金属矿采选业、工业品制造业、建筑业作为重点普查的行业。通过普查,初步模清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掌握全市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行业企业情况。
五、落实安全经济政策,提高安全准入门槛
加强“一费一金”管理。督促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规范提取和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整顿和规范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纠正擅自免缴、少缴和截流、挪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行为。市政府于三季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
强化工伤保险,提高各类小矿小厂工伤保险的覆盖面,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大力推进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交通运输承运人责任险,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险,火灾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有效化解事故风险。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从保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防损减灾费,用于安全生产事故灾害的防范和救援。
六、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继续加大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力度,充实普查数据库。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各县(市、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和备案工作,组织检查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习,选择部分高危企业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推动危化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实行远程实时监控,对重点监管企业危险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存贮、使用等情况,进行网上日常监控。建立覆盖市、县、企业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实现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