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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河浮桥安全运行协调机制的通知


  市水文局:在章江水位预计会超过98米高位时,应提前6个小时通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并每两小时向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通报一次水情(超过99米时,每小时通报一次水情)。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在浮桥电子显示屏上发布水文气象信息,做好防汛值班安排工作,并根据水情做好封桥、吊桥及恢复通行的工作。

  (三)橡胶坝泄水通报

  橡胶坝管理所:确保章江南河浮桥位置水位不低于96.5米;橡胶坝因须泄水至96.5米以下时,提前3小时电话告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外界因素导致橡胶坝无法充气而使水位下降,应在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观察、处理因泄水对浮桥造成的影响。

  (四)重大活动期间的管理

  团市委、市园林局、市体育局等相关单位:在章江南岸的黄金广场、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中心举行重大活动,集会人数在5000人以上时,各责任单位必须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预告本次集会人数、集会开始与结束时间、可能出现大量人员从浮桥通行的时间。

  市政工程管理养护处:接预告后,及时做好浮桥通行的协调、管理和交通秩序疏导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市公安局。同时,做好重大节日群众自发集会的疏导和管理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120”急救中心、市海事部门报警,并配合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及时派出警力,协助维护南河浮桥两侧码头通行秩序及浮桥水域治安,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实施救险相关工作。

  “120”急救中心: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急救。

  市地方海事局:接警后,10分钟内赶到事故现场,并做好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市城管局:各类重大活动期间,负责牵头抓好浮桥秩序维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主要指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非常态人员流动事件,并经现场劝阻无果时;发生与浮桥设施故障相关联,并导致人亡或导致多人严重受伤责任事故时;发生针对浮桥的破坏等刑事治安事件时;发生灾害性事件,造成浮桥设施严重毁损时。

  较大突发事件包括:发生非常态人员流动事件时;发生与浮桥设施故障相关联,并导致伤人责任事故时;发生针对浮桥的刑事治安事件时;发生重大系统故障事件时;发生灾害性事件造成浮桥设施毁损事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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